強尼表示,酒店經紀的一項重要職責是當旗下小姐喝醉時,負責到店裡接送她們回家以確保安全。看到這則新聞,他不禁質問:妳的經紀人呢?為什麼沒有到店裡接妳,讓妳發生這樣的事情? 還是說,妳的經紀人沒有盡到應有的責任,妳或店家打電話給他/她時找不到人?因此,他再次強調老話一句:慎選酒店經紀人至關重要!
社會新聞:酒店小姐醉酒遭性侵事件
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一名家住台北的計程車司機於前年10月載送一名酒店小姐回家時,趁對方酒醉失去意識,色膽包天實施性侵,過程中還頻頻喊著「好舒服」。然而,或許是司機的聲音過於享受,竟意外驚醒了昏睡中的酒店小姐,她憤怒之下將司機告上警局。
▲示意圖/翻攝自網路,與本文當事人無關。
事件詳情:司機趁醉性侵
根據判決書記載,前年10月10日上午7點,在台北林森北路酒店服務的小美(化名)下班準備回家。她在路邊攔下王姓男子的計程車,上車後因酒醉而頭暈目眩。王男見小美醉得不省人事,認為有機可趁,於是將自己的計程車停在路旁,並叫來另一輛計程車送小美回家,途中對她進行猥褻,撫摸臀部並趁機性侵。
在返家過程中,王男脫光小美衣物,顯得極為投入,甚至不斷喊著「好舒服、好舒服」。這些淫穢言語最終驚醒了小美,她憤怒地推開對方。王男見狀仍不願離去,直到小美拿出手機,他才匆忙逃跑,但隨後仍被警方逮捕。
法院判決:司機被判刑
法院審理期間,王男否認犯行,聲稱小美當時十分清醒,雙方是合意性交。然而,合議庭根據小美的陳述,認定王男確有性侵事實,且行為出於色慾,判處他3年6個月徒刑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原文網址:ETtoday社會新聞 | ETtoday新聞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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